根据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企业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,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:
1、安排劳动者在35℃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;
2、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。
从上述规定来看,原则上,高温津贴的发放以所在工作场所的温度为依据。如开了空调,室内温度仍未降低至33℃以下的,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仍可享受高温津贴,反之,企业可能可以不发高温津贴。
例如,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如从事销售工作,基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外出拜访客户,那么这类工作性质的人员,企业很可能因为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℃以下而需发放高温津贴。但如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不仅不需要外出,空调还给力到不行,天天保持在25℃,那么企业可不发放高温津贴。当然,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,各位HR还需参照当地规定。